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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团委: 为了对江西共青团2014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之“全省青少年寻访红色足迹活动”成果进行生动展示,进一步加深全省广大青少年对革命历史和革命前辈的感性认识,有效营造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浓厚氛围,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寻访红色足迹活动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1、绘画作品:绘画方式不限(国画、动漫、素描、水彩、油画等均可),尺幅不限,但必须是原创; 2、摄影作品:报送原始图像文件,必须是原创; 3、心得体会:报送青少年参与寻访活动的访谈记录或心得体会,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标题或简介、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二、报送要求 活动于2014 年11月11日启动,11月30日截止。各市级团委从征集到的作品中,每个类别各推荐10件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团委每个类别各推荐3件作品送至团省委宣传部。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好后请邮寄至团省委宣传部。相关作品可采取以下方式报送: (一)电子邮箱报送 摄影、心得体会及绘画作品的扫描件可通过电子邮箱上报。报送邮箱:jxgqt@163.com (二)邮寄报送 相关作品原件邮递至: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共青团江西省委宣传部收, 邮编: 330046。邮件注明“青少年寻访红色足迹活动作品征集活动作品”。 三、注意事项 1、一经上报的作品,活动主办方将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如下规定:作者应确保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发现将取消其作品评奖资格;团省委为宣传活动,有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加活动选手及作品的相关信息;团省委有权依法复制、印发最终入选的制品。 2、团省委将联合有关专业机构从各类别中遴选出一定数量优秀作品,并给予一定奖励。 3、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成果征集活动,相关工作情况将作为宣传战线年度特别是第四季度重点工作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 系 人:卞新华 陈 子 联系电话:0791-86262471 附件:作品登记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